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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法問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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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8-17 18:33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Assalamu A^lekum
各位弟兄姊妹們大家好.
今天想請教知識.

周遭有一位漢族14歲少女,
今年7月底說過清真言.接受伊斯蘭是正確的信仰.
他學到的信仰知識很少,
Insha Allah,我對他說學習一步一步的前進.

家中與祖母姑姑同住,母親已離婚.
爺爺父親在金門從事建築業不常返台,
他未向家人表達他已入教,
他說,也不想現在對家人他們表示.

今日,按照漢人說,他們的中元,
他問我該如何是好,
他的祖母要求他幫忙擺祭品桌等等的事項.
我對他說不要幫忙任何的迷信事情.
他說,祖母會問他原因.
我說,你公開你的信仰,是最好
你如果被逼迫,你心裡恨那些迷信的言語行為.
你問我能不能幫,我都會說不行.

後來,他還是幫了他的祖母.
但他對我說他內心完全不接受那些行為.
但不知道怎麼樣避開他祖母逼迫的言語和行為

想請問有得到謝赫許可,
有知識的阿訇學者們(願 主 福安之),
他的情形是否是叛教?
他該如何做?
而我是否也落入了錯誤之中?

望請詳答...
发表于 2016-8-18 18:21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、从正统派的教义学来看,内心诚信是正信信仰的最基本底限,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伊斯兰的真信,决不动摇。

二、对于发生的非伊斯兰行为,有需要说明的几个地方:
……凡为势所迫,非出自愿,且不过分的人,(虽吃禁物),毫无罪过。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,确是至慈的。”(古兰经2:173)
伊本·阿巴斯的传述:穆圣(愿主福安!)说:“真主宽恕我的教民的错误、遗志以及被人压迫而作的。
①为势所迫
发生有违悖的事情,是由于严重的情形导致,是一种自己没有办法避免,没有能力改变的形势。
②非出于自愿
发生的非伊斯兰行为,是违背信仰者内心意愿的。
③且不过分
发生的非伊斯兰行为,是在最小限度之内,是在信仰者尽最大努力后,发生在最小的限度和范围内,影响面最小。

即使达到如上的条件,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已经清白无罪,此后,他应向真主作真诚的忏悔,请求真主的宽恕,赦免。

但是,对于导致举伴真主的罪行,必须极其小心警慎,当心落入其中。
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,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而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。谁以物配主,谁已犯大罪了。”(古兰经4:48)

艾布赞力·安法林的传述:穆圣(愿主福安!)说,颉伯力勒天使来给我报告一项好消息,就是:“你的教民里,谁能不以任何物举伴真主,谁死后准进乐园。””我说:“假设那个人过去是一个奸淫掠抢的强盗呢?”他说:“那怕是奸夫强盗。”我又说:“假设那个人过去是一个奸淫掠抢的强盗呢?”他说:“那怕是奸夫强盗。”我又说:“假设那个人过去是一个奸淫掠抢的强盗呢?”他说:“那怕是奸夫强盗。”穆圣(愿主福安!)继续问到第四次,使艾布赞力都感觉有点窘迫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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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8-18 23:15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Assalamu A^lekum,謝謝白水岸邊弟兄的指教.

点评

愿真主的平安吉庆在你上!  发表于 2016-8-19 14:21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8-19 06:53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求 主 使我們堅守正道,Ameen

点评

阿米乃!  发表于 2016-8-19 14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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